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9号(联合)
作者: 浏览人数:52 日期:2011-06-27 13:38
根据《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》(海关总署令第122号),经研究,现就调整税目8412、9026项下产品的非优惠原产地标准公告如下:
将税目8412、9026项下产品原产地标准由现行的“税则归类改变”修订为“税则归类改变或者从价百分比30%”。
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二○一一年六月二日
公司动态联系我们公司:瑀添(上海)进出口有限公司 YOTA (SHANGHAI) IMPORT & EXPORT CO., LTD. 地址: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161弄2幢314室 ROOM314,BUILDING 2,NO.1661 JIALUO ROAD,JIADING DISTRICT,SHANGHAI 201808 CHINA
EMAIL:LAKIN@YOTASH.COM 手机:18918814221 18017004270 |